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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o合作协议

来源:EBO物流平台
发布时间:2017-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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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国际货物运输合作订立本合同,以便相互促进、共同遵守。

一、代理国际货物范围:

1、甲方交运的货物必须符合航空局有关运输安全要求,必须不违反国家和目的港禁运物品的有关规定,如被机场安检部门或海关有关执法部门查出的所有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2、乙方不接收易燃、易爆、腐蚀、液体、粉末、食品、军火武器、药品、光碟及邮政法规定不能寄递的物品。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在接到甲方货物时,应免费提供所需专用运单,并向甲方交付运单信息,以便甲方查询。  

2、乙方有义务对甲方客户资料严格保密。

3、签订协议书后,乙方根据甲方寄件通知申请,安排外勤操作业务员按公司正常服务标准(但至少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当日的工作时间内)为甲方提供取件服务。 

4、乙方收到货物后,必须把甲方交运的货物安全,准确,及时的送到指定目的地(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乙方应做好海空运货物离港信息跟踪,并及时通知甲方。

三、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交运的货物必须包装完好贴有对应清晰完整标签。  

2、甲方应严格按照快件的发运特点和要求,提供正确、完整、文字清晰的收发件人的详细资料,包括收发件人的单位名称、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对于运输货物,须提供货运物品品名、真实价值及国内外有关机构所需要的一切单据(如商业或形式发票、报关单、商检单、原产地证书等),以便乙方为甲方正常运输及甲方收件人顺利清关。 

3、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全、有误或不清晰致使快件延误或无法送达收件人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包括无法顺利清关而产生的退件运费和清关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定价及结算方式

1、乙方向甲方收取的费用,以运输前确认为主,乙方保留根据市场行情进行资费调整的权利,但必须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不予接受价格调整;

2、出口结算方式 

空运业务,乙方在收到甲方单号付款;海运业务,乙方在收到甲方装柜开船付款;

乙方向甲方收取运费时,乙方必须提供快递账单,否则甲方有权拒付;

3、乙方如果需要开增值税普票,需提前与甲方确认,开增值税普票在原有运费基础上加3%税点;

五、违约责任:

1、甲方货物未在乙方服务范围内或客户签收后,所发生的任何情况,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由于乙方工作人员未及时取件或者操作失误却未跟甲方说明确认而造成的延误、货物运输途中乙方没有及时向甲方反馈快件的异常信息;不包括货物因航班落货、出口时海关查车延误、目的地海关清关的时间及战争或自然灾然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货损、货差、受潮、丢失等,若货物有保险的,由保险公司给予赔偿;货物没有保险的,乙方将按照《华沙公约》有关规定理赔,文件每票最高20美金。包裹类快件按甲方提供商业(形式)发票 的海关申报价值赔偿,但每票最高赔偿不超过100美金。

2、乙方不承担任何快件损失、损坏、延误引起的连带责任及快件在目的地由于收件人无法清关造成的扣关、销毁、退回等一切后果;如收件人拒绝支付快件在目的地海关产生的关税造成的后果乙方只协助处理。

3、甲方如需乙方代理投保,则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规定:按所运货物申报价值(人民币)千分之三的金额投保,最低一票100元,且申报价值必须属实。

4、若甲方逾期付款,甲方应按运费的千分之五/天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并承担乙方追索该运费的所有必要支出(包括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若甲方连续拖欠运费三十天以上,乙方有权中止甲方信用服务并停止取件和货物运输,因此导致的任何后果由甲方承担。

六、其它说明: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以补充协议或补充条款的形式加以补充,该补充协议或补充条款经双方盖章后,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乙方保留加收紧急附加费的权利。这种附加费为临时性的,不包含在双方约定的运费中。 

3、本协议条款中涉及的文件及附录,包括价目表及备注条款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4、针对产品虚拟仓(如有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信用押金3000元,此押金用做虚拟仓US的信用券,如果因为甲方货物问题影响乙方产品线虚拟仓正常运作,乙方有权使用押金做赔偿。

5、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代表协议上签订姓名,则该项业务服务的各项条款即生效。

6、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期为一年。如期满前30天,双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消协议时,本协议将自动延期一年。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当对本合同的解释、执行或终止产生任何异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通过协商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任何一方有权向北京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注:可能会出现仲裁解决)本协议在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持一份协议原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